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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圖是哈佛凌晨4:00的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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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成功就夠了--肯德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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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0歲到25歲, 我們相信我們都有冒險,從25歲到65歲, 我們也相信 我們都有冒險的。

根據專家研究我們從0歲到25歲是我們人生最開心的時候, 因為我們都在用父母親的錢。

當我們的父母親把我們養到25時, 我們的父母親就會來到65歲。 可是讓我們來研究, 有多少個人來到25歲時有足夠的錢來奉養自己的父母親呢? 我相信很少。因為我們又要回到0歲的工作, 我們要組織家庭, 而家庭的費用再加上孩子的教育費等等就已經導致沒有幾個人來到25歲時有足夠的錢來自己的父母親。

我們相信我們都會老的。 當我們幸幸苦苦把我們的孩子養到25歲時, 我們也會來到65歲, 那我們的孩子是否有足夠的錢來奉養我們呢? 我相信也很少的。

讓我們來研究當一個人來到65歲時, 他的收入會有兩個可能性:- (1)減少 (2)停止

讓我們來研究, 從25歲到65歲這四十年當中, 由始至終只有一個人在工作。 而在這四十年裡如果發生任何意外, 那家人該怎麼辦? 因為我們永遠是一個人在工作,縱使我們的事業很成功; 可是如果今天我們發生意外或病倒, 生意雖然做得很大, 但卻無法傳給孩子來代替; 甚至專業人士, 例如醫生, 工程師等, 也面臨這困境。 因為由始至終我們還是一個人在工作, 所以人生始終是有冒險的。

那今天我們的人生雖然有冒險, 但我們可以把它減到最低, 就染我來一起研究“倍增理念”

假如今天我有300萬(美元)借給你們每一個, 不收任何的利息但有個條件, 就是以倍增方式,在30天內還給我, 也就說第 天還我:-

1. 1 元

2. 2 元

3. 4 元

4. 8 元

5. 16 元

6. 32 元

7. 64 元

8. 128 元

9. 256 元

10. 512 元

來到第十天, 之前的九天不要算, 只區區的還我512元而已,距離300萬元還很遙遠。 試想想這筆錢借得過嗎?有的人想借得過; 也有的人想借不過。 沒關係, 我們繼續研究, 第 天是:-

11. 1024 元

12. 2048 元

13. 4096 元

我以快的方式, 來到第20天是50萬元以上,同樣地十九不算, 也是區區的還我50萬元而已, 還是距離300萬很遠。我再繼續研究, 第 天:-

21. 100萬元

22. 200萬元

23. 400萬元

來到第23天, 你所還的數目已經遠遠超出了! 所以說這筆錢是借不過的。 可是我們說好要還30天, 所要還的數目是天文數字, 5億3千6百萬。 雖然倍增力量在前面豪不起, 只有1,2,4,8 , 但是來到後面是多麼可觀!

假如我們把30天換成30個月, 以倍增倍在人的身上, 第一個月我認同倍增, 我加入了。 第二個月找位朋友分享, 同樣也加入了, 第三個月各找為朋友分享, 以此類推, 來到第三十個月的確是有可能找到5億3千6百萬個人 , 但實際上存在兩個不可能



(1)人口沒那沒多(Malaysia & Singapore)

(2)藉口多過人口, “朋友沒醬多, 沒像你那麼厲害”

沒關係, 我們就把人數規畫在2048以30個月, 也就是兩年半的時間!這的確會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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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了力克這一場演講的片段,讓我感受良深,如果以vemmabuilder維瑪網路創業家那麼單純人性化只要花一點點時間做些簡單的動作運用團隊的力量便可巧妙地創造出不錯的績效,和力克奮鬥過程一比,我想什麼藉口都是微不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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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則非常有趣的報導,這位加拿大的記者是看到之前在美國有一位廣告公司的總裁級人物,那位總裁走在路上,碰到一位向她行乞的乞丐,乞丐慘呼呼的哀求她,「求求妳,求求妳,我好久沒吃飯了,我好需要『錢』,請施捨我一點點錢吧!」

這位總裁決定做個小實驗,她沒掏出銅板,而直接將她的「信用卡」送給了這位乞丐,她想觀察看看,這位乞丐會怎麼花用這筆「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呢?

猜猜看結果如何?

總裁驚訝的發現,這位乞丐拿著這張卡,買了老半天,竟才買了一罐除臭水、礦泉水和香煙,總共「才」刷了……25美元(台幣800元)。

後來,那位加拿大的記者也仿傚做了一個類似的實驗,他先準備了五張信用卡,裡面只注了50~75加幣的現金,在多倫多的市中心逛來逛去,等著有乞丐向他行乞,然後再給乞丐這個「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看看乞丐們怎麼花用?

結 果:第一張卡給了一位叫Jason的流浪漢,他拿去買「麥當勞」,只花了 8.69元加幣,然後將卡片退還給他。第二張卡給了一位叫Mark的流浪漢,他花了21.64加幣(800 台幣)在一間餐館好好吃一頓,又到了販酒店買了15元的酒,還是沒有將該信用卡裡的錢全部花掉!而第三張卡給了一位叫Joanne的女乞丐,她拿了卡就再 也沒有還回來,不過,記錄顯示她也只花了24.95元在麥當勞,然後38.35元在和剛剛乞丐同一間販酒店,買了38.35元的酒!

而第四張卡,給了一位叫Al的傢伙,雖然Al將卡偷走了,但他竟然從來沒刷過!第五張卡給了女流浪漢Laurie,她花了幾乎所有的75元,但也只是拿來買食物和香煙,然後還了卡。

這 些實驗的結論,已經很明顯了──顯然,雖然乞丐可能是最需要錢的,但當他們拿到了錢,卻沒辦法「花錢」,連信用卡裡面的錢都花不完,而這位記者拿著錢,甚 至不是每次都得到乞丐的歡天喜地,十個乞丐大概有五個竟然拒絕了記者的好意,告訴記者說他們過得很好,不需要他的信用卡(只需要他的「零錢」)。

最 近在《經濟學人》亦寫到一則重要的研究,柏克萊加大的科學家做了一個實驗,他們找來115位各式各樣的志願者,先記錄下他們的背景、收入、年齡,其中有窮 人,有富人,然後請他們做了一場實驗,給他們10單位的現金,告訴他們可以將這10單位「捐」出來給他們的夥伴,或是自己保留著,結果所有115位平均每 人捐出了4.1個單位,自己留了5.9個單位,聽起來還算合理,是吧?不過,仔細再看了這115位的每一個人所給出的單位,彼此卻「相差很多」。

科學家發現,決定的重要因素在「收入」,和同年齡與同族群中比較「窮」的,竟然比那些較「富」的平均「多」捐了44%!

不信邪的科學家再對這115位志願者做了一場市調,問他們應該將收入的百分之幾捐出來作公益較好?結果,比較「窮」的這一半,平均願意捐出收入比例高達5.6%,而比較「富」的那一半,平均只願意捐出收入的2.1%!

這讓我們很自然的下一個結論:富人比較可惡,窮人比較善良!這是有道理的,但,如果將經濟學人這場實驗和剛剛那個「乞丐實驗」比對一下,或許又會有另一個更有趣的結論──

會不會反而是因為乞丐「不需要」這麼多物資,所以才會變成乞丐呢?

富人是否因為「太需要」錢,所以才會富呢?

窮人之所以窮,並非因為他們能力差,而是因為他們並「不夠需要」錢,所以才會繼續窮?

再來說另一個故事──

一兩年前還在拚命接演講的年代,有時候會突然拿很多的演講費,平時小心的存下,但有這麼一次,心想才講一小時,就拿了十幾張千元鈔票、一包厚嘟嘟的紅包在身上,夜深了,肚子餓,於是找了一間日本料理店,跑來好好的大吃一頓,我告訴自己:「沒有上限,儘管點吧!」

打 開菜單,我避免掉飯類、麵類,儘量的亂點,將所有的菜都點上來了,老闆當然很高興,快要打佯了,看到一個看起來很累像流浪漢的傢伙走進店裡,原本大概想告 訴他(也就是我)已經關門了,沒想到這位客人一坐下來就點了五人份的菜……。這五人份的菜,我沒有點白飯,拚命吃啊吃啊吃啊吃啊吃啊,最後終於要結帳了, 老闆娘說:「540元。」

蛤?

有沒有聽錯?

有點不甘情願的,從十幾張鈔票中掏出一張,心中竟然冒出一種奇特的沮喪感,平常一頓飯一個人吃到540元真是天大的浪費!但今天我原本設想的是要好好享受吃掉3000元的樂趣,結果,我怎麼點,竟只有540元。

和乞丐實驗比對,我們驚覺,唉!難怪我們「富不起來」!因為,我們空有想富的「慾望」,卻沒有富人的「興趣」。

 今天的這場消費,有幾個動作,不像富人會做的:
一、路邊隨便一間日本料理店就走進去,稱它為「三丼」好了,三井中間加一點,一輩子沒吃過真正的三井,分不出來生魚片的好壞,加一點和不加一點感覺不出差別。
二、我點的菜不可能點太多,而且還包括雞肉、茶碗蒸等,對我而言這些小東西的好吃程度可能勝過更昂貴的一些海鮮,既然要吃大餐怎麼能錯過它們呢?
三、菜一定全部吃光光,因為這樣,不可能點整桌的好菜,因此點個五盤就是上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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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成功 請以老闆的心態來看這份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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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轉自伙伴蕙蘭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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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五、六年級生理財觀的建立,要回溯到小學一年級。那時每個人在學校都開立屬於自己的郵局帳戶。薄薄一張三橫折的存摺,每週固定時間存入零錢,把一行一行的空白填滿,存得多還可以得到獎狀。1980年代台灣的平均儲蓄率是30%,小學生存在郵局的錢大多是只進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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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難關
財來自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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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集團裡有一句很出名的話:「一顆茶葉蛋,撐起半邊天。」

這顆茶葉蛋絶對不是金雞蛋,也不是公雞下的蛋,之所以能撐起半邊天,全是因為「小錢力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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